工業和信息化部 國家工商行政管理總局 國家質量監督檢驗檢疫總局
關于規範工業産品質量企業自我聲明的實施意見
工信部聯科〔2011〕367号
各省、自治區、直轄市及計劃單列市、新疆生産建設兵團工業和信息化主管部門、工商行政管理局、質量技術監督局,有關行業協會:
為貫徹《中華人民共和國産品質量法》和《中華人民共和國消費者權益保護法》等有關規定,落實《關于加強工業産品質量信譽建設的指導意見》(工信部聯科〔2010〕112号)的文件精神,規範工業産品質量企業自我聲明(以下簡稱企業自我聲明)活動,保護消費者合法權益,促進我國工業企業提高産品質量信譽,特制定本實施意見。
一、規範企業自我聲明的定義和重要意義
本實施意見中的“企業自我聲明”是指工業企業通過産品說明書、宣傳資料、産品包裝等形式對産品的功能、性能、執行标準、技術特點和質量水平等特性所做的承諾性明示,不适用于合格評定中的第一方證明。
規範企業自我聲明,就是要加強對企業自我聲明活動的管理和監督,引導企業承諾質量責任,如實、科學、完整地明示産品特性。
目前,我國企業自我聲明的總體狀況良好。但是,還存在着部分企業不兌現質量承諾,明示信息内容不科學、不規範的現象,個别企業甚至故意隐瞞信息或宣傳虛假信息,欺騙消費者。這些現象的存在,不僅侵害了消費者的合法利益,挫傷了消費信心,也對我國工業産品的信譽帶來了很大的風險和損害。
規範企業自我聲明,對落實企業質量主體責任,營造公平競争的環境,維護市場秩序,拉動消費需求,進一步提升工業産品的質量信譽具有重要意義。
二、工作目标和思路
要堅持以企業為主體,引導企業提高質量意識和質量管理能力,客觀、科學、規範地宣傳和标稱産品特性;要加強行業自律,制定行業性企業自我聲明規範并組織實施;要發揮政府部門的職能作用,規範重點工業産品企業自我聲明明示承諾;要堅持政府部門、行業協會、消費者組織、專業機構和社會各界合力推進,力争用三年左右時間,解決我國重點行業、重點産品企業自我聲明活動中存在的突出問題,營造出誠信、公平和科學、安全的消費環境。
三、主要措施
(一)建立健全管理制度和标準規範
工業和信息化、質檢部門會同工商等部門聯合加強企業自我聲明相關的法律制度研究,鼓勵和支持與自我聲明規範化有關的基礎性和應用性研究工作,研究建立規範工業産品企業自我聲明的管理制度。
質檢部門會同工業和信息化主管部門和行業協會,加大相關國家标準的宣傳和貫徹力度,加快相關行業标準的制修訂工作,為規範企業自我聲明活動創造良好的标準環境。
(二)加快質量誠信體系建設
質檢部門會同有關部門,将企業自我聲明納入質量誠信體系建設,加強對企業質量信用分級分類管理。一經核實企業自我聲明與實際不符或未履行自我聲明承諾的,将由質檢部門納入質量失信記錄,嚴重者列入“黑名單”,向社會公布。工業和信息化主管部門會同有關部門,進一步規範重點行業、重點産品的自我聲明内容及相關技術支撐資料,鼓勵企業在工業産品企業自我聲明明示承諾信息服務平台上進行明示承諾,推動工業企業建立實施質量誠信管理體系,開展工業企業誠信體系評價工作。
(三)強化政府監管機制
工業和信息化、質檢及工商等部門要依法加強對企業自我聲明的監督。質檢部門重點加強消費領域涉及人身安全、健康的産品企業自我聲明方面質量安全特性的檢查;工商部門要依法加強對銷售不符合強制性标準商品行為的檢查,依法查處違法行為。
(四)鼓勵開展行業自律
各行業協會會同有關專業機構結合行業特點制定行業性自我聲明規範并向社會發布;通過行規行約等手段引導和監督業内企業規範自我聲明活動;支持有關社會組織開展産品知識宣傳普及工作,增強消費者自我保護能力。
(五)健全社會監督機制
發揮消費者組織的監督作用,建立消費者投訴與自我聲明管理的信息溝通機制,及時發現和解決出現的問題;發揮新聞媒體的作用,開展企業自我聲明相關标準、規範和知識的宣傳,并進行輿論監督;引導銷售組織加強商品宣傳内容管理,打造誠信賣場。
(六)完善信息網絡
工業和信息化主管部門會同有關單位,完善信息跟蹤機制,引導建立工業産品企業自我聲明明示承諾信息服務平台,鼓勵企業在平台上明示并承諾與企業自我聲明相關信息和支持性資料,為廣大消費者、各級政府、行業協會(商會)、商家(賣場)進行查閱和監督提供便利。各有關部門可設立舉報和建議信箱,接受有關組織和個人對企業自我聲明行為的投訴、舉報或建議。
四、近期重點工作
各有關單位要按照主要措施中提出的工作内容,組織開展規範企業自我聲明的有關工作。近期要重點完成好以下四個方面的重點工作:
(一)開展企業自我聲明現狀情況調查
工業和信息化主管部門指導有關行業協會,在日化、建材、紡織、輕工、電子信息等行業開展企業自我聲明現狀調查。及時發現重點産品企業自我聲明中存在的主要問題,研究提出解決方案。鼓勵其他行業協會組織開展調查工作。
(二)制定并實施重點行業企業自我聲明規範
各有關行業協會要結合行業特點和企業自我聲明現狀,制定本行業企業自我聲明規範。規範要規定特定産品自我聲明文件中必須明示的内容,如執行标準、功能性能、使用警示、标志标識、質量等級等,并對相關内容的含義、标準、條件和标稱形式等作出規定。行業自我聲明規範及其支持性文件應向工業和信息化及質檢部門報告,并在工業産品企業自我聲明明示承諾信息服務平台上公示。行業協會要組織開展自我聲明規範的宣貫活動,引導和監督行業内企業規範自我聲明行為。
(三)開展企業自我聲明明示承諾試點工作
工業和信息化、質檢部門會同行業協會,選擇重點消費類産品開展企業自我聲明明示承諾試點工作。工業和信息化部引導相關技術機構與消費者組織聯合建立全國工業産品企業自我聲明明示承諾信息服務平台,并進行管理。
企業明示承諾的内容主要包括:工業産品企業自我聲明相關信息及支持性文件、企業自我聲明中涉及的特性技術詞彙的科學表述和含義、不宜在自我聲明中使用的含義不明确的技術詞彙或概念、産品消費警示等。
各有關行業協會、消費者組織和專業機構要配合做好企業自我聲明明示承諾的宣傳和技術支持工作。
(四)加強對企業自我聲明的監督檢查
工業和信息化主管部門要會同質檢、工商等部門組織開展重點産品規範企業自我聲明專項整治行動;質檢部門要加大對工業産品企業自我聲明的監督檢查,尤其是未列入CCC目錄但涉及強制性标準的産品;工商部門要加強涉及強制性标準特性商品的市場監管工作,依法加強對銷售不符合強制性标準要求商品行為的檢查,依法查處違法行為。
五、工作要求
各有關單位要充分認識規範企業自我聲明工作的重要性和複雜性,切實加強對規範企業自我聲明工作的組織領導。要把規範企業自我聲明工作作為工業産品質量信譽建設的重要内容,加強與地方政府及相關部門的溝通協調,構建長效工作機制。要及時總結和彙報工作中發現的問題和取得的經驗,推動這項工作持之以恒地深入開展并取得實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