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品安全标準及食品添加劑有關問題答問
中華人民共和國衛生部
一、關于食品安全标準工作進展情況
自《食品安全法》公布實施後,衛生部承擔了食品安全标準制定公布職責,通過兩年多的努力,工作取得了明顯進展。
一是完善了标準管理制度。公布實施了食品安全國家标準、地方标準和企業标準管理辦法,按照公開、透明的原則,規定了标準制定公布的程序和管理要求。組建了食品安全國家标準審評委員會,由多個領域的權威專家擔任委員,提高食品安全标準審評水平。
二是抓緊制(修)訂食品安全标準。目前已經公布新的食品安全國家标準176項,包括68項乳品安全國家标準和食品添加劑、真菌毒素限量、預包裝食品标簽等基礎标準,會同農業部門制(修)訂農(獸)藥殘留限量标準。廢止了食品中鋅、銅、鐵限量标準,取消了食品污染物限量标準中的硒指标。完成指定食品添加劑産品标準58項。
三是清理整合現行食品标準。會同農業部門制定了清理整合現行标準的工作方案,部署開展202項食品标準清理整合工作,加快推進食品添加劑産品标準、食品包裝材料标準等标準清理整合工作,并公開征求2011年食品安全國家标準立項意見。
四是做好标準宣傳貫徹工作。新的食品安全國家标準公布後,我部主動公開标準文本,便于各方下載和查詢标準。廣泛收集标準實施中可能的出現問題,制作了食品安全國家标準問答材料,解疑釋惑,動員各方積極宣傳貫徹新的食品安全标準。
五是開展标準跟蹤評價。我部繼續加強國際食品添加劑法典委員會主持國工作,已連續五年舉辦國際食品添加劑法典委員會會議,并派員參加其他食品法典委員會會議,及時了解國際食品标準工作進展,完善我國食品安全标準體系。我部組織開展了新公布的食品安全國家标準跟蹤評價,及時掌握标準的實施情況。
二、關于現行食品标準基本情況
據統計,現行食品、食品添加劑、食品相關産品的國家标準有1829項,地方标準有1201項。食品安全标準按照内容分類,可分為食品安全基礎标準、生産規範、産品标準、檢驗檢測方法等,與國際食品法典标準分類基本一緻。
現行食品标準覆蓋了所有食品範圍,基本涵蓋了從原料到産品中涉及健康危害的各種衛生安全指标,包括食品産品生産加工過程中包括原料收購與驗收、生産環境、設備設施、工藝條件、衛生管理、産品出廠前檢驗等各個環節的衛生要求。
三、我國食品安全标準不存在内外有别,甚至比國外标準松的問題
按照WTO/SPS協定規定,各國為保護公衆健康,基于充足的科學依據,可以制定不同的食品安全标準。由于食品消費及膳食結構不同,生産經營實際情況各異,各國的食品标準存在差異是客觀存在的,也具有其科學依據。根據市場競争或為了有助于樹立企業形象需要,食品生産企業可以制定嚴于國家标準的企業标準和管理制度,國家鼓勵企業這方面的行動。不同國家之間、國家标準與企業标準之間存在差異,都是客觀情況,并将長期存在。
我國标準與國際标準基本一緻。世界衛生組織和聯合國糧農組織1962年成立了國際食品法典委員會,協調建立國際食品法典标準。加入WTO後,我國食品安全标準工作逐步與國際接軌。以食品中污染物限量标準為例,我國标準與國際食品法典标準項目和指标值的符合率超過70%。需要說明的是,對不同國家标準的比較,應當全面、客觀,不應僅以個别标準或個别指标進行比較。例如在國外允許使用的萊克多巴胺、過氧化苯甲酰等物質,在我國屬于禁止使用品種。總體上講,我國正在按照《食品安全法》要求,逐步清理完善形成統一的食品安全标準體系,基本符合或接近國際食品法典标準。
作為發展中國家,我國食品安全建設取得了較大進展,但是與發達國家相比,仍存在一定的差距,有的食品标準間還存在交叉、重複、缺失、标齡長等問題。衛生部會同相關部門加快食品安全标準清理完善工作,力争盡快完成标準清理,形成統一、協調、完善的食品安全标準體系。
四、食品安全标準工作堅持公開透明的原則
食品安全标準是強制性技術法規,必須嚴格遵循公開透明原則。為食品安全标準制定工作的公開透明,衛生部制定了食品安全國家标準工作程序, 在标準立項、制定、征求意見、對外通報和審查等程序上,嚴格執行公開、透明要求。為避免企業利益對标準的影響,采取了以下措施:
一是标準起草單位主要是研究機構、教育機構、學術團體和行業協會;
二是标準草案嚴格公開征求意見程序,包括企業、消費者在内的社會各方均可提出修改意見;
三是嚴格遴選食品安全國家标準審評委員會委員,特别規定委員不得在食品、食品添加劑、食品相關産品生産(經營)企業擔任職務。嚴格遴選委員候選人,并将拟任委員上網公示,聽取各方面意見,請各方監督。
通過以上公開、透明制度的實施,既保障了食品安全标準的科學合理、安全可靠,又确保了包括企業在内的社會各方參與食品安全标準的暢通渠道和積極性,促進了食品安全标準工作的開展。衛生部鼓勵社會各界對标準工作提出建設性意見,以實現标準制定工作的公開、透明,提高标準的科學性、實用性。
五、非食用物質不是食品添加劑
非食用物質不是食品添加劑。在食品中添加非食用物質是嚴重威脅人民群衆飲食安全的犯罪行為,同時也是阻礙我國食品行業健康發展、破壞社會主義市場經濟秩序的違法犯罪行為。長期以來,一些單位混淆了食品添加劑和非食用物質的界限,将從事違法犯罪活動,向食品中添加非食用物質(如孔雀石綠、蘇丹紅等)都稱為添加劑,誤将添加非食用物質引起的食品安全事件歸結為濫用食品添加劑。
違法添加非食用物質和濫用食品添加劑整頓工作開展以來,衛生部會同相關部門建立了違法添加“黑名單”制度,共公布了五批共47種“違法添加的非食用物質”,這47中物質都不是食品添加劑。具體名單可在衛生部網站查詢。
六、如何防範違法添加非食用物質
按照《食品安全法》及其實施條例的規定,食品生産經營者應當依照法律、法規和食品安全标準從事生産經營活動,建立健全食品安全管理制度,采取有效措施,保證食品安全。法律同時還規定了食品生産企業應當建立并執行原料驗收、生産過程安全管理等制度,對原料采購、原料驗收、投料等原料控制事項制定并實施控制要求。因此,食品企業嚴格執行法律、法規和包括《食品添加劑使用标準》在内的食品安全标準,不采購、使用非食用物質,堅持企業誠信和自律,是防範違法添加非食用物質的前提和基礎。同時,各食品安全監管部門按照職責分工,對食品生産、流通和餐飲消費等環節加強監管,督促落實企業主體責任,及時發現和查處違法使用非食用物質行為,移送公安司法機關加大刑事打擊力度,是防範違法添加非食用物質的有效手段。
《食品安全法實施條例》規定,國務院衛生行政部門應當根據疾病信息和監督管理信息等,對發現的添加或者可能添加到食品中的非食品用化學物質和其他可能危害人體健康的物質的名錄及檢測方法予以公布。我部會同有關部門制定公布了“非法添加的非食用物質”黑名單,指導各監管部門及時發現可能的違法添加物,并采取相應的監督管理措施,切實加強食品安全監管。
七、如何加快完善食品添加劑産品标準
根據我國現行食品添加劑産品标準情況,衛生部
為盡快完善食品添加劑産品标準,衛生部、質檢總局2011年發布第6号公告,規定生産食品添加劑新品種的,應當依照《食品安全法》第四十四條的規定進行安全性評估,并符合《食品添加劑新品種管理辦法》的規定。拟生産尚未被食品添加劑國家标準覆蓋的食品添加劑産品的,生産企業可依據衛生部等9部門《關于加強食品添加劑監督管理工作的通知》(衛監督發〔2009〕89号)的規定,提出參照國際組織和相關國家标準指定産品标準(含質量要求、檢驗方法)的建議,并提供建議指定标準的文本和國内外相關标準資料。衛生部2011年第11号公告對指定标準所需資料進行了說明。